焚燒法是危險廢物的一種高溫處理技術,危險廢物在溫度為850℃的燃燒室焚燒后,產生的煙氣進入溫度為1200℃的第二燃燒室焚燒以破壞各種有害物質。該種方法具有減量化和無害化程度高的優點,但由于焚燒工藝缺陷或操作不當也易造成少量的多氯聯苯、多環芳香烴處理不完全或微量二惡英的產生;且飛灰和底灰中還殘留不能處理的重金屬物質,因此,需采用適當的預處理技術來減少此類影響,常用的焚燒預處理技術有以下幾種:
一是破碎、分選。對于固態的焚燒廢料,通常要進行破碎、分選處理,破碎成一定粒度的廢料不僅有利于焚燒,而且破碎后的分選有利于有價值資源的回收利用(如金屬的回收),并且降低焚燒成本。
二是剔除不宜焚燒的危險廢物。不宜焚燒的危險廢物包括:燃燒值小、不能在焚燒中處理的有毒化合物、含有大量重金屬的化合物。
三是分離、烘干。對于含水量較高的危險廢棄物,不能直接焚燒,應進行分離及烘干,減少焚燒體積,增加燃燒值。分離可采用離心、壓濾等技術;烘干可采用直接烘干(接觸法)、間接烘干(對流法)、輻射烘干(紅外線、微波)等技術。
四是沉淀、固化。對難以分離及烘干的含水率較高的危險廢物,可采用沉淀及固化技術,減少焚燒體積,增加燃燒值。沉淀技術主要通過添加藥劑達到固液分離的效果;固化則是通過添加新物質使有毒化合物不再移動,在化學及力學方面更加穩定,處理無機/有機污泥及含金屬污泥效果更好。沉淀和固化技術可聯用。
五是萃取、浮選。對于含水率較高的危險廢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質,也可采用萃取、浮選技術處理,以達到提出污染物,減少焚燒體積的目的。
焚燒法的優點在于能迅速而大幅度地減少可燃性危險廢物的容積。如在一些新設計的焚燒裝置中,焚燒后的廢物容積只是原容積的5%或更少。一些有害廢物通過焚燒處理,可以破壞其組成結構或殺滅病原菌,達到解毒、除害的目的。此外,通過焚燒處理還可以提供熱能、回收重金屬等。
焚燒法的缺點:一是危險廢物的焚燒會產生大量的酸性氣體和未完全燃燒的有機組分、飛灰及爐渣,會導致二次污染;二是投資及運營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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